Chinese Traditional – Taiwan / 傳統中文-台灣 – DMCA No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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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通知

根據美國法典第 17 篇第 512(c)(2) 節,主張著作權侵害的通知必須寄送至服務供應商的指定代理人。

通知必須送交至以下指定代理人:服務供應商:The Walt Disney Company

接收主張侵權通知之指定代理人的姓名:TWDC Designated Agent

通知須寄送之指定代理人的完整地址:500 South Buena Vista Street, Burbank, California 91521, USA

指定代理人的電話號碼:+1 818-560-1000

指定代理人的傳真號碼:+1 818-560-4299

指定代理人的電子郵件地址:designated.agent@dig.twdc.com

 

為使此通知生效,通知必須為包括以下資料之書面通訊:

  1. 聲稱專屬權利遭侵害之所有者的經授權代表之實體或電子簽名;
  2. 指明主張遭侵害的著作權作品,或者,若在單次通知中包含單一線上網站的多個著作權作品,則提供該網站中此類作品的代表清單;
  3. 指明主張遭侵害或為侵害對象,並且亟待移除或停用存取功能的資料,以及足以讓本公司找到有關資料之資訊;
  4. 足以讓本公司與申訴方取得聯絡的充分資訊,例如能夠與申訴方取得聯繫的地址、電話號碼以及電子郵件地址(若有);
  5. 申訴方有充分理由認定以申訴方式所進行的資料使用並未獲得著作權所有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權之聲明;以及
  6. 表明通知中的資訊完全準確,同時根據偽證處罰法,申訴方獲授權可代表聲稱專屬權利遭侵害的所有者之聲明。

 

本公司可能會藉由在任何 Disney 服務的一般性通知、傳送電子郵件至使用者於本公司記錄中的電子郵件地址,或是以書面通訊方式,寄送普通郵件至本公司記錄中的實際地址,通知 台端本公司已移除或停用某些資料的存取。若 台端收到此類通知,則可向指定代理人提供包含以下資訊的書面反向通知。為使此通知生效,反向通知必須為包括以下資料之書面通訊:

  1. 台端的實體或電子簽名;
  2. 指明已移除或停用存取功能的資料,以及資料在移除或存取功能停用前所出現的位置;
  3. 台端根據偽證處罰法所做出之聲明,台端在聲明中有充分的理由認定遭移除或停用的資料是由於錯誤或誤判而遭移除或停用;以及
  4. 台端之姓名、實際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表明下列內容之聲明:台端同意在實際地址所在之司法管轄區,或若 台端的實際地址在美國以外之地區,則在能找到 Disney Interactive 之任何司法管轄區內,接受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管轄權;以及 台端將接受來自提供聲稱侵權資料通知的人員或該人員代理人之傳票送達服務。